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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中医院关于调整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的公告

2025-09-10 09:36 来源: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次

广大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我院住院病人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如下(测算表见附件):

  一、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不高于1000元;

  二、城镇职工医保患者住院不收取住院预交金;

  三、自费患者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额度以医生按照患者病情评估为准,不低于1000元,后续根据患者费用发生情况及时催缴;

  四、产妇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云医保〔2020〕132号,在统筹区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参保产妇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个人不承担费用,不收取住院预交金。

  五、脱贫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急诊抢救患者继续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不收取住院预交金。

  以上预交金收取额度公示期7天,自2025年9月17日执行。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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